关于做好2015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5-02-07浏览量:165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编辑:马新文字大小: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相关单位:

2015年1月27日和28日,区政府分别收到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以下简称建议)78件,政协新邱区八届三次会议期间政协提案(以下简称提案)21件、建议18件,总结117件。2月4日,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为做好2015年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及完成时限

具体目标为:答复率100%,与代表、委员见面率100%,代表、委员满意或基本满意率100%,采纳落实率70%以上。“两会”期间交办的建议和提案,于2015年8月20日前全部办结。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又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继续坚持实行区长和各承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包案办理制度,各级领导要亲自挂帅抓办理工作。各承办部门行政一把手是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应该解决而有条件解决或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尽力解决;对涉及部门较多、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提案,由主办单位向分管区长汇报,再由分管区长协调解决或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对确因政策和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要说明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以取得代表和委员的理解;凡是承诺代表、委员年内解决落实的问题一定要在期限内解决;对纳入计划逐步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推进实施,给代表、委员一个满意的答复;各承办单位对答复在年内解决或纳入计划解决的建议、提案,但由于某种原因,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办理结果的,承办单位要制定跟踪落实计划,继续跟踪落实。

三、精心组织,进一步加大协调督办力度

区政府办公室要进一步发挥协调督办职能,密切与区人大、政协主管部门的联系,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创新办理模式,继续坚持定期督办与通报制度。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2月份:召开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下发文件,安排布置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3—7月份:区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区人大、区政协有关部门深入各承办单位,检查指导办理工作;区政府分管和区政府常务会议适时听取区政府办公室或各承办单位对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的汇报,指导、督促办理工作。

8月份:各主办单位要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的收尾工作,8月20日前将建议、提案原件、结案审查表及答复意见报送到区政府办公室,今年的答复意见一律要求电脑打印,并加盖公章后附在《结案审查表》后面。区政府办公室要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9月份: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做好复查验收,筹备接受区人大、政协对办理工作检查、视察工作。

10月份: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办理工作的“回头看”,查找漏洞,对代表、委员不满意的问题进行二次办理、二次反馈。同时,认真总结办理工作,并做好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协常委会报告、通报办理情况的准备。

11月份: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行考评评比。

四、沟通联系,进一步做好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工作

在办理工程中,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承办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协办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做好办理工作。协办单位要在接到任务后2个月内提出协办意见送给主办单位,办结后,由主办单位统一向代表、委员答复。同时,区政府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与区人大、政协的沟通联系,及时交流情况、互通信息,以取得其对办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各承办单位在建议、提案办理前要主动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加大办理工作的面商率,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办理中最好请代表、委员参加,鉴证办理过程;办理后要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落实结果。所以建议、提案的答复意见都要由承办单位领导出面征求代表、委员意见,特别是代表、委员有意见的问题,要在进一步研究解决问题办法的同时,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和谅解。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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