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邱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9〕 50号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总体目标和根本任务,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政教督室〔2018〕2号)要求,依据《关于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建设工作的意见(草案)》(阜政教督〔2019〕1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优先发展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均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区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达到义务教育“高水平、高均衡、高质量”的目标要求。

二、主要目标

2019年着力整改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区验收中存在的问题。2019—2025年巩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成果持续保持较高水平(高质量做好迎接国家复检工作)。2026—2028年申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督导评估认定。

三、重点工作

1.一步增强资源配置。区政府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政教督室20182号)文件要求,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学校内涵建设作为总战略。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标准是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0.50,初中均小于0.45,采“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工作措施,逐步高水平完成七项指标,确保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达到较高水平。

2.一步加强政府依法履职。区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重点工作是进一步加大教师交流工作力度,根据专业所需调整区域内教师交流政策。拓展师资补充渠道,不断积极探索,完善教师储备,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利用好校长和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着力打造一支“数量适当,结构合理、师德优秀、教艺精湛”的师资队伍,通过开展高级研修、高级培训、专家引领等多形式培训,不断提高校长和教师的专业水平和职业操守,为我区教育的跨越式发展积蓄人才力量。

3.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区政府秉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严把普及程度、深化学校管理、提高学生学业质量、促进综合素质发展水平。主要任务是教育行政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国家《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为指导,以完善学校法人治理体系为核心,按照“整体规范、全面推进、以点带面、形成特色”和“行政推动、《标准》指导、学校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创新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构建现代学校治理体系,提升学校法人法理能力,推进学校治理法制化、规范化和民主化。全面加强学校管理,实现教学信息化,同时以特色建设为依托,提升学校内涵发展水平。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区政府各相关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做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为确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建设工作快速有序进行,成立以区长刘昕任组长、副区长张翠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局长史济生同志担任。

2. 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区政府依法保障经费投入,按照“三个增长”的要求优先安排教育经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设立专项资金,确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工作顺利实施。

3. 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政府统一领导,教育行政部门综合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依法规范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参与监督服务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4. 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营造浓厚的氛围,形成强大的合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全程督导,整合各种评比检查,建立督导结果与学校考核、奖励挂钩机制。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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