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邱区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解读

日期: 2020-04-10浏览量:2文字大小: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辽政发〔2018〕31号)、《阜新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2019—2020年)》(阜政发〔2019〕7号)《阜新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阜环函〔2020〕14号)文件要求,推动我区工业炉窑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总体要求

建立工业炉窑详细管理清单,实现监管全覆盖。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确保辖区内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全面完成。严格落实企业治理主体责任,强化各部门联动执法,建立工业炉窑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2020年底,基本建成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管理体系;推进我区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工业炉窑装备和污染防控水平明显提高;开展建材等重点行业工业炉窑综合治理;进一步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建材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推动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推动涉工业炉窑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未明确事项,严格按照省、市《方案》落实。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加大涉工业炉窑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二)实施污染深度治理,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

四、实施步骤

(一)编制实施方案建立工业炉窑全口径台账

(二)分类实施工业炉窑各项整治任务

(三)调度管理并定期报告

五、保障措施

分为五项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3.严格监督执法4.完善经济政策5.实行差异化管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邱区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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