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新邱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1-08-18浏览量:190来源:新邱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责任编辑:马新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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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阜新市新邱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卫生健康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承担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承担区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协调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协调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联系、协调和组织老年人权益保障和服务等职能。

(三)承担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检验、健康教育指导等工作。

(四)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卫生监督及计划生育监督的综合执法工作。

(五)负责提供以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中心的妇幼健康服务,承担全区妇幼健康工作业务管理。

(六)负责全区计划生育声化、电化、形象化教育,以及宣传资料编纂等社会化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活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七)完成全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等相关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67.0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67.0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7.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54.41万元,增长14.83%,主要原因:一是养老保险增加;二是医疗保险增加。三是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支出总计367.0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67.0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7.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45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0.6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增加24.36万元;二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7.27万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1.13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4.41万元,增长14.83%,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增加24.36万元;二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7.27万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1.1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7.0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5万元,占9.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9.83万元,占84.42%;住房保障支出22.72万元,占6.19%。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5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45万元,主要是单位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死亡抚恤0万元

(5)伤残抚恤0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9.83万元,包括:

(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73.72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18.27万元,主要是单位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7.84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

8.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22.72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22.72万元,主要是单位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修车费用减少燃油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9万元,主要用于疾控及监督所执法车加油及修理费用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7.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9.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7.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4万元,比上年增加7.16万元,增加344%,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厅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我单位2020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阜新市新邱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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