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邱区推进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新政办发〔2019〕36号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邱区推进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邱区推进街道财政管理体制

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和《加快实施突破辽西北发展三年攻坚计划》任务要求,激发街道发展经济的内生动力和活力,促进城区经济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街道财政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街道财政管理体制,依照《关于推进全市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并结合我区经济发展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十九大报告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战略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县域和城区经济的要求,解决我区街道经济发展缓慢问题,通过逐步建立和完善财政体制,赋予街道经济管理职能,调动街道招商引资、协税护税、发展经济、当家理财的积极性,推动城区经济快速发展,壮大财政实力,增强街道的社会事务、环境治理、社区服务、社会稳定的公共服务能力,让街区经济成为充满活力的发展单元,促进我区和街道协调统一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促进统筹平衡。建立规范的财政性转移支付制度,正确处理和统筹兼顾区、街道利益,提高区级政府对全局性事务的保障能力,实现区街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统一发展。

(二)强化激励效应。建立区和街道收入分成财政体制,发挥财政体制的调节和引导作用,有效激励街道招商引资、协税护税,制定激励办法,调动和保护街道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壮大街道经济,增加街道收入。

(三)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街道不再设立金库,科学划定区与街道两级政府承担的财权、事权,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明确区与街道财政关系,完善招商项目税收分享制度,充分发挥街道因地制宜加强区域内事务管理的优势。

(四)坚持依法治税。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强化执法力度,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为纳税人营造诚信、公平竞争、有序的良好税收环境。

三、区街财政管理体制基本内容

(一)核定收入基数

以2018年街道范围内所有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缴纳的税收收入,形成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基数,按照年初人代会批准的收入增幅比例,核定街道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任务。(具体收入基数由区财政局核定,税务部门配合)

(二)事权与支出责任

区财政支出范围:各街道办事处工资性支出由区本级负责、运转经费区本级负责50%,核定任务完成后,给予剩余50%的经费。

街道支出范围:如未完成核定任务,剩余50%的运转经费由街道办事处自行解决。

对街道办事处的环境治理、武装、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民生等方面的支出由区本级承担。具体支出项目和资金所需额度,按照《预算法》相关程序,报区财政审核、区政府核定,区人大批准。

(三)实行增量分成政策

任务完成情况按季度考核,街道办事处完成当季财政收入任务,由区财政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按季度全额拨付保运转资金;当季实际收入超过任务部分,区与街道办事处按照8:2比例分成奖励。

四、相关政策和要求

(一)“飞地经济”共享收入范围。鼓励街道招商引资,对金融、保险、现代流通、电商、总部经济等企业落户在街道区域内的,其缴纳的税收形成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部分计入招商街道收入;落户在其他街道范围的生产加工企业,其缴纳税收形成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部分计入招商街道。

(二)严格划分区与街道、街道与街道收入范围。加强对个体工商户零散税源的监管,防止税收“跑、冒、滴、漏”,整顿税收秩序,确保税收足额入库,严禁街道之间乱拉税源,违者等额扣减财力。

(三)街道分成部分涉及上划省级四税财力及上划市总额分成财力,由区财政从街道分成收入中代扣。

(四)税收优惠政策。区委、区政府出台的招商引资税收优惠政策,由区财政局执行,按照分成比例共同承担。

(五)街道要认真开展税源调查工作,掌握底数。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挖掘本辖区内税源潜力,将税源变成收入。同时要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增加税源。

(六)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街道办事处新引进的阜新市域外企业或项目(新税源),自项目投产年份起,缴纳税收形成的财政收入,前5年全部返还项目引进街道,5年后按5:5分成,具体方案由区财政局负责制定。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为推进区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区委常委、副区长为组长的区推进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财政局,负责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

本方案自2019年7月1日起实行,如遇中央、省、市政策调整,涉及街道方面,区对街道相应调整财政体制。

附件:新邱区推进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新邱区推进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王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伊晓光副区长

秦福成副区长、区财政局局长

员:赵会良区政府办主任

敖士纯区发改局局长

区税务局局长

石玉明区工信局局长

区审计局局长

兴隆街道办事处主任

新发街道办事处主任

益民街道办事处主任

中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区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财政局,承担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秦福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田宇同志兼任,联系电:286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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