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2-07浏览量:397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编辑:马新文字大小:大中小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相关单位:
年初,区政府分别收到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以下简称建议)61件,政协新邱区十届一次会议期间委员提案(以下简称提案)65件,总计126件。为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质量,推动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区政府促进工作的强大动力和了解群众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是政府坚持问计于民,取计于民的有效途径。各承办单位要不断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提高到提升政府执行力、促进政府工作目标实现的高度来认识,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办理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二、严格办理程序
1. 交办。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案后,要指定一名具体办理人员和一名分管领导,并将姓名及联系电话报区政府督查室(电话:2695038)。对签领的建议、提案,要逐件清点、核对、登记,无充分理由,原则上不得退回,承办部门不得自行转送其他部门,以免延误办理工作。
2. 分办。承办单位收到交办任务并清点登记后,要及时将每一件建议、提案分解落实到相关人员或责任科室。
3. 办理期限。承办单位应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答复完毕。个别问题复杂、办理难度较大的,最迟不得超过8月10日办复。
4. 主办和协办。主办建议和提案涉及到多个单位的,各主办单位要认真负责,分别对答复件进行答复;协办单位积极配合主办单位抓好办理工作的落实,并在1个月内将有关答复意见形成书面材料报送主办单位,并抄送区政府督查室。
5. 办理要求。各承办单位接受建议、提案后,要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指定专人负责答复工作。凡建议、提案中所提的问题,具备解决条件的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应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应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作出说明。
6. 复文要求。建议和提案办理完成后,复文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凡属政府部门办理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应先将答复件初稿送区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后,由本部门主要领导签发,再答复代表、委员,并按照办理期限上交本部门的红头文件答复函及结案审查表(包括电子版)。
7. 重复办理。代表或委员对答复情况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应在接到代表、委员的具体意见后半个月内重新研究办理,并在1个月内再次告知代表、委员重新办理结果。
三、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
各承办单位可以通过电话、书信、面谈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和沟通,也可以邀请代表、委员共同参加调研和讨论,更多地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来由,共商解决办法,促成问题的圆满解决。要确保每件建议、提案在正式答复代表、委员前与领衔代表、委员取得联系和沟通,尤其要加强同代表、委员的面商,面商率要达到100%。
四、强化办理工作督查
区政府督查室将不定期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各承办单位的领导重视情况,办理工作制度,办理进度,问题的解决程度,与代表、委员的面商率及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等。同时,还要会同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对重点承办部门进行督查。对办理认真、落实效果好的承办单位,予以表扬,对不按规定落实办理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 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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