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政务督查工作三单管理的通知

日期: 2022-02-17浏览量:614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编辑:马新文字大小: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邱区2022年政府系统工作效能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政府系统执行力度、运转流程和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区政府督查工作实行“三单管理”(工作交办单、工作催办单、工作督办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单管理”的工作内容

1.市委、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重点交办我区落实的工作任务(包含《市政府工作报告》总任务书考核任务);

2.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票决出的7件民生实事;

3.《区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任务;

4.区政府全体会、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区政府业务会议定的重点工作事项;

5.区党政主要领导提出的需重点推进的工作任务;

6.其他当前亟需完成的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

二、“三单管理”的组织形式

常态化工作督查,下区政府督查室文件;重点工作推进,分交办、催办、督办三个层次,“交办单”、“催办单”、“督办单”层层递进。

1.交办:区政府督查室根据相关会议或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求,以交办单形式,对需要办理的重点工作,明确办理要求、完成时限,交由区政府相关部门或单位对照落实。

2.催办:根据交办单交办的工作事项和完成时限,区政府督查室跟踪办理情况。承办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完成的,主动书面说明原因并申请顺延办理时限,提出加快办理措施,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区政府督查室以催办单的形式,明确延期期限,交由区政府相关部门或单位加快办理。未主动申请的,由区政府督查室向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后,直接发催办单。

3.督办:根据催办单明确的时间节点,承办部门和单位在规定时间节点前未能完成工作的,相关部门(单位)责任人主动向区政府督查室书面说明相关情况,未主动说明的,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对责任人进行约谈,在此基础上,由区政府督查室联合区纪委监委开具督办单,明确相关工作最终办结时间节点。

4.对最终未能完成督办工作事项的,移交区纪委监委启动问责机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三单管理”关联绩效考核

区政府督查室对各责任单位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在年终目标绩效考核总分中加减分:责任单位每收到一次《工作催办单》,扣0.1分;每收到一次《工作督办单》,扣0.5分;最终未完成工作,扣1分。责任单位每受到市、区通报表扬一次或在市政府相关排名位列第1位,加1分;每受到市、区通报批评一次或在市政府相关排名位列最后(亮红灯)一位,扣1分。

责任单位收到1次《工作督办单》,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由区政府督查室按程序移交区纪委监委启动问责机制。

四、强化督查分析

区政府督查室每半年要对交办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汇总,汇总材料要分析情况、找出问题、提出建议,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后报区政府主要领导。

附件:2022年7号文附件.docx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