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届政府第三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和第四次党组会议

日期: 2022-05-06 浏览量:353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马新 文字大小:

2022年4月28日,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刘昕主持召开第十九届政府第三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和第四次党组会议,区政府党组成员、常务副区长高杰林,副区长史傲峰,区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赵会良出席会议。邀请副区长王迪列席会议。

一、书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二、学习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精神,紧盯国家相关政策,深入研究,准确把握,努力把政策机遇转化为发展红利。要突出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抓好项目谋划和梳理包装,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学习李乐成省长在省政府常务会议分析一季度经济形势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强调,区政府系统要认真学习李乐成省长在省政府常务会议分析一季度经济形势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深入研究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的各项具体举措,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力做好稳增长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

四、学习《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辽统〔2022〕3号)文件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全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辽统〔2022〕3号)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加强统计监督职能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监督意见》的重大意义、发挥好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会议明确了我区贯彻落实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学习研讨;二是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果,夯实长效机制效用;三是普法执法同向发力,切实提升数据质量;四是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依法独立履行监测评价职能;五是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助力高质量发展;六是夯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

五、听取2022年区政府民生实事进展情况

关于养老院项目:会议要求项目务必于今年年底完成并交付使用,项目由民政局牵头,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新邱分局配合完成项目各项手续办理和资金拨付工作,其中项目规划用地许可证、规划建设工程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要在5月15日前办理完成。

关于全区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新发幼儿园和实验幼儿园维修改造工程:会议原则同意两个工程的建设计划安排,要求区教育局按照计划开展项目招投标和开工建设工作。

关于中小学教学触摸一体机项目:会议要求区教育局尽快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全区中小学教师使用培训等工作。

关于七家子污水处理厂项目:会议要求尽快完成剩余管路铺设,6月末前竣工验收。

关于益民小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会议要求由区住建局牵头,5月初启动招投标工作(区财政支持),同时由区财政局积极协调市财政局,争取专项资金尽快到位。

关于特殊人群燃气安全保障工程:会议要求街基街道和新发屯街道再次摸排辖区内“六类人群”底数,区住建局负责设备采购,区燃气办负责燃气报警器及自动切断装置的安装、调试及软管更换工作,确保“六类人群”应换尽换。

六、审议《2022年新邱区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新邱区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长营子镇以及全区九个行政村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好各项乡村振兴具体工作举措,重点围绕产业项目开发、环境卫生提升、闲置资产盘活等方面,积极做好产业规划,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奋力开创我区乡村振兴工作新局面。

七、听取我区全面提升疫情处置六大核心能力建设情况

会议指出,我区在疫情处置六大核心能力建设方面还存在短板弱项,需要各专班针对本专班分管领域进一步深入研究,制定科学详实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不断提升优化,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八、审议《新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会议原则同意《新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要求涉及行政职权调整的相关部门要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做好相关行政职权的承接等工作。

九、审议新邱区消防救援大队拟建训练馆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新邱区消防救援大队拟建训练馆项目,由新邱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积极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

十、听取《新邱区债务情况汇报》、审议《关于申请追加财政预算指标情况的汇报》和《关于辽宁东北煤炭物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调级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申请追加财政预算指标的报告》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辽宁东北煤炭物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调级的请示》,由区政府办起草批复文件,尽快完成调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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