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日期: 2022-05-05浏览量:426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编辑:赵天明文字大小: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议精神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阜政发〔2021〕10号),经研究论证,区政府决定取消承接调整14项行政职权事项。其中:取消3项,承接市下放行政职权8项,调整至市直相关部门行政职权3项。相关行政职权目录将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各部门要主动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于取消的行政职权,要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对于承接的行政职权,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落实工作,并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权力接得住、落得实;对调整管理方式的事项,要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对新增的行政职权,相关部门要及时编制公开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精简申请要件,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附件:1.2021年落实省文件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共计3项)(1).doc

2.2021年区政府承接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共计11项)(1).doc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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