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届政府第十次党组会议

日期: 2022-11-23 浏览量:319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梁斌 文字大小:

2022年11月21日,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区长高杰林主持召开第十九届区政府第10次党组会议,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伊晓光、史傲峰、政府办公室主任王杰出席会议,副区长王迪列席会议。

一、听取《关于我区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款未拨付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由财政局、审计局做好工程决算,确保工程量无误后据实向施工方确认工程款,并根据财政情况安排支付。同时,将本次会议议定事项向区纪委监委报备。

二、听取《南部拆迁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拆迁范围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南部拆迁工作涉及中央环保督察和群众信访工作,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三、听取《关于经济开发区环境空气VOCs(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站建设及联网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新邱经济开发区建设环境空气VOCs(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站及联网工程。会议认为,此项工作涉及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和当地环境污染问题,要高度重视VOCs自动站的建设工作,一是有利于完善化工园区基础设施,提高园区承载能力和要素保障,二是有助于园区智慧平台管理和监管,要积极推进。

四、审议《新邱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和《新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会议原则通过《新邱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和《新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要求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五、审议《新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区属国有企业的报告》和《关于注销区属国有企业的请示》

会议原则通过《新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区属国有企业的报告》和《关于注销区属国有企业的请示》,要求财政局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做好注销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听取《关于我区早期“三供一业”已竣工的部分标段工程款未支付落实情况和意见建议汇报》

会议同意早期“三供一业”已竣工部分标段工程款支付意见。

七、审议《新邱区扶持企业发展奖励资金情况汇报》

会议原则通过《新邱区扶持企业发展奖励资金情况汇报》,促进扶持引进企业继续为增加我区财政收入做出贡献。

八、审议《关于新辽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新辽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的请示》,要求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对新辽公司法定代表人明确具体授权范围。

九、审议《关于申请追加财政预算指标的情况报告》

会议通过《关于申请追加财政预算指标的情况汇报》。要求财政局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的予以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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