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新邱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决算

日期: 2022-09-27浏览量:25来源: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应急管理局责任编辑:梁斌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阜新市新邱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阜新市新邱区应急管理局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阜新市新邱区应急管理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1年度阜新市新邱区应急管理局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涉煤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履行应急值守,综合协调,信息汇总职能。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合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负责地震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要求,负责全区防震减灾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依照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工作。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七)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区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不再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新邱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市新邱区应急管理局

第二部分2021年度新邱区应急管理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66.7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6.7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7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7.66万元,增长12.97%,主要原因:一是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工资调标升档、保险基数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66.7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3.8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0.6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19万元,资本性支出2.47万元。

2.项目支出12.8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9.32%。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7.16万元,增长12.02%,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增加;二是工资调标升档、保险基数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我单位本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82万元,项目支出12.8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16万元,增长12.02%,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标升档、保险基数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我单位本年度新购置了一台公车。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7%,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14%,项目经费年初未制定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7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万元,占7.33%;卫生健康支出2.35万元,占3.52%;住房保障支出3.11万元,占4.6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6.36万元,占84.49%;。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万元,具体包括: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68.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调整基数导致。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3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补缴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卫生和健康支出2.35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3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22.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调整基数导致。

3.住房保障支出3.11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3.1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调整基数导致。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6.36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34.51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奖金、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7.2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导致本年经费支出减少。

2)其他应急管理支出21.85万元,主要是额外补充的办公经费、设备购置及公车购置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0.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购置了一台公务用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3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费用,无年初预算安排。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单位无此项费用,无年初预算安排。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3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510.67%。比上年增加14.15万元,增长1209.4%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89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3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公务用车维修费、过路费、汽油款费用,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4.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6万元,比上年减少3.45万元,降低30.7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展开整体绩效自评

(2) 部门评价情况。

本年度主管部门未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我单位无此情况。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年度主管部门未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我单位无此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2021年度阜新市新邱区应急管理局决算表

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应急管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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