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8-16浏览量:276来源:新邱区司法局责任编辑:梁斌文字大小:大中小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法院、省司法厅《关于评选表彰2022-2023年度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辽人社函〔2023〕205号)文件要求,以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经过层层推荐评选,区司法局党组会议决定,推荐王海宝、杨红2名同志为辽宁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现对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者,请向新邱区司法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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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新邱区司法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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