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卷

日期: 2023-08-24浏览量:114来源:新邱区卫健局责任编辑:梁斌文字大小:

新邱区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案卷

(行政处罚类别)

梁永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职业证书》擅自开展拔牙诊疗活动。

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1.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2.没收医疗器械。3.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相对人名称:梁永

承办人姓名:郑福杰程义华

受理日期:2023718办结日期:202384

许可机关:阜新市新邱区卫生健康局

保管期限:永久

归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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