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邱区医疗机构备案的公示

日期: 2023-08-10浏览量:93来源:新邱区卫健局责任编辑:梁斌文字大小: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动的通知》(国发20217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疫防指办【202281号)、国家卫生健康和国家中药局联合制定的《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卫医政发[2022]33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要求,经我局对提供的备案材料及现场检查,符合备案的要求,现将备案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如下:

关于新邱区医疗机构备案的公示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法人

所有制形式

机构类别

选 址

诊疗科目

经营性质

服务对象

备案时间证编号

1

白艳丽口腔诊所

白艳丽

私人

个体

新邱区兴隆街道阳光大街216-2

口腔

营利性

社会

2023.08.01

2

蒋兴杰西医内科诊所

蒋兴杰

私人

个体

新邱区新发街道新发路6234

内科

营利性

社会

2023.08.01

3

孟祥武口腔诊所

孟祥武

私人

个体

新邱区兴隆街道文明街31-3

口腔

营利性

社会

2023.08.01

4

郑丽口腔诊所

郑丽

私人

个体

新邱区益民社区新邱大街400-2-3

口腔

营利性

社会

2023.08.01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828日至91日,如对上述拟核准事项有异议,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联系电话:0418-2860690

新邱区卫健局

202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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