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8-07浏览量:52来源:新邱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责任编辑:梁斌文字大小:大中小
目录
第一部分新邱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新邱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度新邱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2年度新邱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新邱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1)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
(2)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3)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
(4)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5)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6)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
(7)对派出机构进行管理,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
(8)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9)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10)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
(11)完成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交办的食品安全、中医药监督等相关工作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邱区卫生监督健康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新邱区卫生监督健康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新邱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18.7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8.7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7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9.04万元,增长8.64%。
(二)支出总计118.7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8.7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4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9.04万元,增长8.64%,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有增长;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长。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7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04万元,增长8.64%,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有增长;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长。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3%,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7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6万元,占9.23%;卫生健康支出98.92万元,占83.30%;住房保障支出8.87万元,占7.47%。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6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社保调基数。
2.卫生健康支出98.92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91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9.2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社保调基数。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93.01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一是工资有增长;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长。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87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公积金调基数。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同。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同。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比上年增加0.9万元,主要是用于车辆维修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车油费,维修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0.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5万元,比上年增加5.32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救助站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展开整体绩效自评。
(2)部门评价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整体绩效自评得分86.7分。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年度主管部门未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应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医疗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2年度新邱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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