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九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日期: 2023-12-11浏览量:105来源:生态环境局新邱分局责任编辑:梁斌文字大小:


一、 整改任务

新邱区、阜蒙县43家隧道窑砖厂未按照国家规定完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及验收。

二、整改目标

完成隧道窑砖厂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及验收工作

三、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新邱区18家隧道窑砖厂均已按照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具备生产条件且投产的砖厂已完成自动监测设备的联网和验收工作,实现自动监测数据实时监控。长期停产砖厂在复工复产后完成自动监测设备的调试、联网和验收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注明的生态环境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日期: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

(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阜新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联系电话:0418-6325109

邮寄地址: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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