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1-17 浏览量:1609 来源:新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编辑:马新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主要职责是:
(一) 组织贯彻国家和省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 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 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控目标和调节政策建议,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参与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联络、协调驻区中、省、市直企业。
(四) 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管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 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 负责《(中国制造2025》阜新行动纲要》中新邱部分的组织实施与统筹协调工作,提出推进制造强区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
(七) 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先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八)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协调推进相关重大示范工程。
(九) 依法行使全区电力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培育电力市场,参与制定交通产业发展政策。
(十) 统筹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安全保障,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十一)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工业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协调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二) 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军工单位与地方之间的服务协调工作,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协调工作。
(十三) 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按分工承担企业帮扶工作。
(十四) 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十五) 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 职能转变。
1.组织实施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推进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重大技术装备战略基地和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建设。
2.贯彻《中国制造 2025 )》、《〈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协调推进《(中国制造 2025)阜新行动纲要》有关新邱部分的实施工作,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3.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
(十八) 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分工。需报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项目,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申报和管理。需报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申报和管理
2.与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