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党校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4-01-26浏览量:29来源:阜新市新邱区委党校责任编辑:梁斌文字大小:


一、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党校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三、 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党校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党校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党校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党校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党校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党校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党校2024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党校(阜新市新邱区行政学校)是区委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区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区委和区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主要职责是:

1.培训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失业单位令人人员、年轻干部、理论宣传骨干、高层次人才、基层干部、党员,开展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资格培训。

2.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承办区委和区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4.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区委和区政府决策咨询服务。

5.开展同有关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6.参与区委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政策以及干部培训计划的制订工作。

7.负责本系统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8.完成区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党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党校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党校。

二、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党校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党校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三、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党校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党校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党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党校2024年收支总预算52.87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7.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7.3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与上年持平,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6.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0.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0.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15万元。

(二)关于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党校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关于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党校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党校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四)关于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党校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党校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关于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党校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六)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党校2024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党校2024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中共阜新市新邱区委党校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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