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24-03-01浏览量:92来源:新邱区司法局责任编辑:赵浩添文字大小:

市委、市政府:

2023年度,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对标对表年度工作要点,统筹兼顾,扎实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 坚持制度与抓手“双保障”,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是统筹谋划有部署。出台《新邱区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把全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和重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题会议上强调,要依法依规办事,多次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二是强化能力有举措。区委区政府及各单位各部门党委(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等内容纳入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在全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效果测试测评活动, 共有48个单位累计374人参与测试测评,经对回收试卷进行统计分析,各单位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效果较好。印发《新邱区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试行)》、《新邱区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通用版)》和《新邱区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专业领域版)》,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推动区、镇两级党委政府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辅助读本,区委法建办牵头订阅600本。三是压实责任有制度。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开展司法工作。研究制定《中共新邱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新邱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着力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形成合力、协同高效。四是督察整改有实效。扎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我区法治督察整改任务223项中,已完成223项,完成率100%。

(二) 坚持改革与提升“双并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数字政府”建设有举措。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迭代升级,除涉密等特殊原因外,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办。二是“放管服”改革有优化。大力改革创新监管方式,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形成。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提升。举办法治大讲堂暨“助力企业合规经营 精准普法进企业”培训班,增强企业管理者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印发《新邱区深入推进法治环境建设若干措施》,明确30项措施,提升我区法治社会建设水平。

(三) 坚持质量与效果“同提升”,强化科学民主决策。一是重大行政决策管理严要求。全面落实《阜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研究制定《新邱区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二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强规范。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将区政府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经济合作协议等事项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制发《新邱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以及《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合同审核要求的通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流程。2023年,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核的各类文件、合同、协议等44件。三是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稳推进。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用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一名,为政府确立的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服务。2023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协调会议20余次,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意见26次,审核合同(协议)29件。四是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提质效。开展行政复议代办点工作,进一步推进复议体制改革。开展行政复议宣传周和学习宣传月活动,通过组织知识竞答、主题宣传、专题培训和线上宣传等形式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宣传工作落实落地。2023年共应诉行政案件10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

(四)坚持执法与监督“共促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规范执法行为有标准。公布《2023年新邱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执法单位制定2023年度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行政裁量权基准,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落地落实。二是规范行政执法有实绩。开展全区行政执法队伍“大整训、重统筹、强优化”行动,重点实施四项工程,进一步从源头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组织开展全区17家行政执法单位分别参加省、市级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专项培训。三是行政执法监督显成效。在全区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对本单位执法情况进行自查,针对我区存在的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问题深度思考、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尽责能力。区司法局牵头组织开展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计评查7家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案卷78件,对存在的问题下发问题清单,推进工作落实。

(五)坚持防范与化解“齐推进”,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案件防范化解重源头。我区出台《刑事和解司法一体化办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建立“访调对接”机制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新邱区诉调对接矛盾纠纷解决实施办法》,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持续放大“张彪调解工作模式”品牌效应,搭建纠纷在线调解平台。成立区人民调解中心“张彪调解工作室”,设置宾彪接待站14个,接待点22个。2023年,“张彪”调解工作室及各站、点解答法律咨询254次,化解矛盾纠纷767件。我区长营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殊荣。二是案件协调化解重联动。开展社会治理“332”模式综合服务项目,集中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区司法局等部门进驻新邱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有效融合“线上一平台、线下一张网、现场一中心”三个环节,“线上线下”同步化解诉求,进一步推进信访稳定、矛盾排查化解、社会安全、创城等工作全面提档升级,构建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三是“八五”普法”重质效。制定《2023年新邱区普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23年组织开展宣传活动7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2万份。聚焦机关单位和学校,组织开展精准普法。全面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配齐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有力推动基层法治建设。依托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打造普法示范点,申报省级普法示范点3个。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理念未普遍树立。个别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仍不强,未树立及时、规范的履职观念,过于依赖固有工作方式,存在“书面来口头回”、未全程留痕的情况。

(二)法治宣传教育发展不平衡。法治宣传教育虽然开展了很多年,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城乡之间工作开展存在差距,针对偏远地区村民开展的宣传活动还不够多。

(三)执法规范化亟待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够全面,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少数执法单位仍存在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学习计划,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建设法治政府的生动实践。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制度,深化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制度,切实提高“关键少数”法治理念。

(二)扎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组织普法责任单位针对偏远地区村民多持续开展“送法下乡”等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偏远地区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三)全面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优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严格涉企执法检查,加强执法协调监督,切实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中共新邱区委

新邱区人民政府

202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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