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1-04 浏览量:90 来源:新邱区人社局 责任编辑:赵浩添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按照《关于开展创业场地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阜人社局发【2023】63号)文件要求,新邱区人社局对申请创业场地补贴的经营实体通过材料审核和实体核查,拟对以下2户个体工商户给予创业场地补贴。公示期为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方式反映。
地址:新邱区人社局 电话:0418-2864355
序号 | 市场主体名称 | 经营者 | 身份证号 | 成立时间 | 租赁场地面积 | 补贴金额 | 补贴年限 | |||||||
1 | 一凡机械设备经销厂 | 赵凡 | 210921********0514 | 2023年10月12日 | 161.5平方米 | 1万元 | 一年 | |||||||
2 | 张朦朦个体养殖户 | 刘宇 | 210922********251X | 2017年6月8日 | 160平方米 | 1万元 | 一年 | |||||||
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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