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0-02-01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新政办发〔2020〕5号

新政办发〔2020〕5号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根据《法国与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比分关于印发阜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政办明电〔2020〕1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对新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统一协调指挥,调度疫情处理,形成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加强我区跨部门信息沟通与协作联动,按照《阜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法国与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比分关于印发阜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政办明电〔2020〕1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力做好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分级负责;加强宣教,社会参与的原则。

三、组织管理

成立新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刘昕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委统战部、区红十字会、区卫生健康局、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广电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营商局、区一体两冀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局、区爱卫办、市煤化工管委会、长营子镇、街基街道办事处、新发屯街道办事处、新邱区人民武装部、新邱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局新邱分局、生态环境局新邱分局、新邱区二院、新邱火车站、阜新虎跃城市公交有限公司二分公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不同疫情形势下的防控工作策略;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相关部门、各镇街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共同依法开展各项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开展对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等。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强化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范和应对准备工作。

四、职责分工

区纪委监委:强化对疫情防控工作作风的督查检查,针对督查中发现工作期间擅离职守、临危退缩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行动不力、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和严重后果的;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处置失当等原因致使群众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区纪委监委将一律从严从重严肃查处。

区委组织部: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组织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全程参与一线组织发动、考察识别干部、典型宣传等工作,切实为抢险救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区委宣传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舆论监督,把握好宣传口径,引导媒体严谨、适时、适度报道,客观准确反映疫情和防范工作情况;协助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区委网信办: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处理不实信息。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报送区政府有关信息(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等疫情报告,以区卫生健康局报告为准),及时向区领导报告并通报相关部门;传达和督办区领导的批示及落实情况。

区教育局:加强对学校疫情防控措施情况的监督和指导,与卫生健康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实施各类学校预防控制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预登记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加强健康教育,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等工作,全面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武汉来我区或有武汉旅行史的学生健康监测工作。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协调组织工业企业生产疫区所需物资。区商务局: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负责监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我区公民在国外劳务期间感染后的应急处置工作。严控涉及疫情的涉外出、来访人员,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涉及疫情的涉外出、来访人员名单,做好相应涉外工作。

新邱区人民武装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军地联防联控工作。

新邱公安分局:密切注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动态和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处置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的违法案件,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造谣者,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有效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和封锁措施等。

区民政局:把城乡社区疫情的防治工作做在前面,配合镇、街道摸清城乡社区疫情,采取“拉网排查”,重点以城乡社区为单位,采取对重点人群登记、造册、隔离观察等措施,加强对外来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人员的管理。

区司法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传染病防治法》宣传工作。负责有关行政立法和有关行政执法的协调工作。

区财政局:根据有关部门疫情防控资金需求情况,积极筹措资金,并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采取先安排支出或拨付资金,再按规定程序补办相关手续的办法。对法定紧急采购事项,实行备案操作。

区人社局:对参与处理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过程中被感染的工作人员,及时受理工伤认定和落实参保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等工作。

生态环境局新邱分局:负责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工作进行监管,维护环境安全。

区交通运输局:协调新邱火车站、客运站、高速公路等交通站点管理部门,对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交通检疫、查验工作;协助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巡查工作;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及时运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公路、铁路运输交通管理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预报等工作,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通报人畜共患疾病的动物疫情情况。履行好病死牲畜监测和灭杀工作职责。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物进出口。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调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按照职责组织快速隔离控制;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野生动物活动范围、趋势、预警信息和及时通报等工作。

区文旅广电局:组织旅游行业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组织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国内外旅游团队中发生和跨地区传播扩散。

区卫生健康局:制定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对方案;开展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组建区内疫情防治专家组;组建、培训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现场采样、转送、发热人群筛查等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区应急局: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对处置相关工作。做好区级救灾物资(非医疗)的应急储备工作,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保障条件。

区市场监管局:加大各类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药械和广告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坚决禁止活禽销售,配合林业、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载运、售卖野生动物行为。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处置时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质量监管。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自然资源局新邱分局:按照区政府联防联控工作要求,配合其他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工作。

区红十字会: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情况,做好接受捐赠款物的发放工作;协助做好疫情传播防护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新邱火车站:负责组织对进出新邱火车站和乘坐列车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将发现的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移交指定的医疗机构处理,防止传染病通过列车传播;确保铁路安全畅通,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

长营子镇、各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组织村、社区做好疫区来区人员排查、登记、监测、报告工作,抓好疫情防控。

市煤化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落实属地责任,配合镇、街做好疫区来区人员报告工作,抓好疫情防控。

五、重点工作

(一)协调联动机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及时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协调会议。协调会议可由各部门提出,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通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情况,会商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策略,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分工负责机制。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有关单位负责本系统、领域、战线的疫情防控工作,接到本方案后立即形成各自行业部门疫情防控处置预案,摸排行业情况,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三)信息沟通与形势研判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展,及时了解疫情基本情况及各地防控措施和防控工作情况,组织开展疫情形势研判,为共同做好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提供依据。建立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需于每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四)协同防范机制。各有关单位要细化落实车站、高速公路口进出通道相关措施,严格对入区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等的检疫、查验、卫生处理。公安、铁路、交通等部门及时做好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病例应急处置预案,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工作,落实发现疑似病例报告、车站、进出通道检疫、内部疫情防范、消毒等防控措施。

(五)疫情监测、防治与诊疗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做好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排查、报告、管理等工作,确保做到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六)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舆情监测,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要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大型工矿企业等重点人人群、重点场所以及大型人群聚集活动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

(七)督导检查与责任追究机制。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情况,要适时组成督导组,对有关单位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必要时,组建联合督导组,对重点单位、重要环节、重要部位的防控准备工作情况实施重点督导。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问责惩处。

(八)建立交通重点部位检查机制。设置新邱火车站、高速公路阜新东站(新邱出口)两处检查点,分别由新邱火车站(2人)、高速公路(2人)、卫生健康局(2人)、公安分局(2人)、长营子镇(2人)、新发屯街道(2人)组成检查小组,24小时对来区人员进行监测、登记,对疑似人员立即报告。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如涉及其它有关部门事宜,按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新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交通重点部位检查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新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责任区

4.新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家小组


附件1

新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统一协调指挥,调度疫情处理,形成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区政府根据省、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决定成立新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不同疫情形势下的防控工作策略;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共同依法开展各项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开展对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等。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 昕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王 柱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王 迪 区政府副区长

    伊晓光 区政府副区长

    秦福成 区政府副区长

      杨兴东 区政府副区长、新邱公安分局局长

      张生伟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冯绍华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王玉红 区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

    彭洪亮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

    张丽霞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翟芷薇 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孙奎新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赵会良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敖士纯 区发改局局长

    石玉明 区工信局局长

    史济生 区教育局局长

    张桂芹 区民政局局长

    吴荣先 区司法局局长

    齐福德 区人社局局长

    海丽丹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憧 区文旅广电局局长

    张 浩 区审计局局长

    吴 鼎 区市场监督局局长

    宫 民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 楠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回书强 区营商局局长

    杜九川 区一体两翼服务中心主任

    王金龙 长营子镇政府镇长

    王新峰 街基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静芳 新发屯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春新 市煤化工管委分综合部部长

    于国良 自然资源局新邱分局负责人

    鄂 辉 生态环境局新邱分局局长

    李昊宇 新邱区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王文武 新邱公安分局副局长

    高翠杰 区财政局副局长

    赵 丽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爱卫办主任

    潘志龙 区统计局副局长

    李跃民 区住建局副局长(分管交通运输工作)

    王福元 区二院院长

    钱士亮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魏 巍 新邱火车站站长

    赵 研 阜新虎跃城市公交有限公司二分公司经理

新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的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卫健局局长孙奎新同志兼任,联系电话:18241819935。

如上级有新要求,或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工作成员单位,以补充通知为准。


附件2

交通重点部位检查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强化交通重点部位检查点工作,成立交通重点部位检查点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兴东 区政府副区长、新邱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王金龙 长营子镇政府镇长

    王新峰 街基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静芳 新发屯街道办事处主任

成 员:孙奎新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邢 军 高速公路二大队大队长

魏 巍 新邱火车站站长

由长营子镇政府负责高速公路阜新东站(新邱出口)检查点,王金龙为该检查点小组长,该小组具体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组成,分别是高速公路(2人)、卫生健康局(2人)、公安分局(2人)、长营子镇(2人);街基街道办事处、新发屯街道办事处负责新邱火车站检查点,王新峰、杨静芳为该检查点小组长(为当班日小组长),该小组具体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组成,分别是新邱火车站(2人)、卫生健康局(2人)、公安分局(2人)、新发屯街道(2人)、街基街道(2人)。两个检查小组负责自行建立值班、轮班制度,24小时对来区人员进行监测、登记,对疑似人员立即报告。


附件3

新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责任区

职 务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责 任 区

组 长

刘 昕

区委副书记、区长

全区疫情防控工作

副组长

王 柱

常务副区长

长营子镇

副组长

王 迪王 柱刘文成

副区长

协调全区疫情防控工作

副组长

伊晓光

副区长

街基街道

副组长

秦福成

副区长

新发屯街道

副组长

杨兴东

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两个交通重点部位检查点

副组长

张生伟

副区长

市煤化工产业基地

成 员

王金龙

长营子镇政府镇长

长营子镇

成 员

王新峰

街基街道办事处主任

街基街道

成 员

杨静芳

新发屯街道办事处主任

新发屯街道

成 员

许春新

市煤化工管委会综合部部长

市煤化工产业基地

成 员

赵会良

区政府办主任

大岗岗村

成 员

敖士纯

区发改局局长

胜利村

成 员

石玉明

区工信局局长

五家子村

成 员

史济生

区教育局局长

阿金歹村

成 员

张桂芹

区民政局局长

七家子村

成 员

吴荣先

区司法局局长

金家洼子村

成 员

王 憧

区文旅广电局局长

台头皋村

成 员

孙奎新

区卫健局局长

赵家沟村

成 员

海丽丹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长营子村

成 员

张 浩

区审计局局长

兴隆社区

成 员

吴 鼎

区市场局局长

文慧社区

成 员

宫 民

区应急局局长

汇丰社区

成 员

张 楠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河汇社区

职 务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责 任 区

成 员

回书强

区营商局局长

新发社区

成 员

杜久川

区一体两翼中心主任

海新社区

成 员

高翠杰

区财政局副局长

繁荣社区

成 员

赵 丽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益民社区

成 员

潘智龙

区统计局副局长

育源社区

成 员

冯绍华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荷花社区

成 员

张丽霞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中兴社区

成 员

王玉红

区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

中艺社区

成 员

李昊宇

新邱区武装部副部长

中盛社区

成 员

李跃民

区住建局副局长

(分管交通运输工作)

长营子社区

附件4

新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家小组

为切实做好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做到积极准备,有效应对,经研究,决定成立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家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孙奎新 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崔丽英 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主任

    赵纯娟 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副主任

    曹彦东 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副主任

    何立新 新邱区医院副院长

    白玉林 长营子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专家小组主要负责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为区政府提供科学决策意见,以及妥善处置办法等,负责提供防控工作的技术、智力支持。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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